关于印发《2015年衡阳师范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字:本站   发布时间:2014-06-20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中共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文件

校党字[2015]13

关于印发《2015年衡阳师范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部门:

现将《2015年衡阳师范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5年衡阳师范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中共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衡阳师范学院

2015429

附件:

2015年衡阳师范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15年,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教育部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以及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巡视工作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切实落实“两个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反腐防腐制度建设,严惩乱作为、整顿不作为和慢作为,坚决遏制不良风气和腐败蔓延势头,着力建设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环境,为促进学校转型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一、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1.坚决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严明纪律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业务工作中的纪律要求和政治规矩,把党规党纪贯彻落实到政策制定、教学管理等各项工作中。

2.加强对贯彻执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紧紧围绕今年教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强化对学校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校、从严治党等重要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监督权威、有效。围绕贯彻落实学校重要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坚决查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坚决查纠乱作为、不作为和慢作为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和工作落实到位。

3.坚决维护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纪律。严格执行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规矩,严把人才引进、学术交流、科研资助、项目培训中的纪律关。严格处理在课堂教学中传播违法有害观点和言论行为,严肃查处散布反动言论、编写制作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或从事非法活动的行为。

二、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4.加强制度建设。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湘发[2014]24号),制定出台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根据中央和省委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修改完善学校《关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5.强化责任落实。出台《校级领导干部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和《责任部门贯彻落实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分工意见》,进一步明确相应工作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把责任落在实处。全校各级党组织、各职能部门、各学院要把反腐倡廉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监管工作总体规划,与主要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要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和全面分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突出问题的措施,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定期向学校党委和纪委报告责任落实情况。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年度检查考核,加强考核成果运用。

6.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实行“一案三查”,建立刚性的、面向领导干部个人的追究机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措施,建立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加大问责力度。

三、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7.开展作风建设常态督查。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学校十项规定不放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紧盯作风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新苗头。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抓住具体问题,带动作风持续好转。强化刚性约束,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力度,保持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坚决防止不良作风反弹。

8.狠抓突出问题整治。聚焦重点问题,进一步加强对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款旅游、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直接或变相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问题,遏制“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铺张”、“会所中的歪风”以及领导干部参赌涉赌、收送红包礼金等问题。紧紧抓住教师节、毕业季和传统节日等关键节点,严厉查处干部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和参加有失公允的谢师宴等突出问题。

四、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9.深化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把加强党的纪律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党委、党总支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使党的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以及其他党纪条规活动,进一步巩固“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成果。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宣传教育、反腐倡廉形势教育、岗位廉政教育,运用警示教育片、违纪违规人员忏悔录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扎实推进“两个责任”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扩大党风廉政教育范围,不断丰富廉政教育形式,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教育、渗透、导向、凝聚作用。进一步抓好廉政基地建设,结合学校实际,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

10.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对执行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三个不直接分管”、重大事项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等重要制度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等监督制度。继续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和制度廉洁性审查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着力查找权力风险点,制定可行、管用、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规范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科学构建风险防控机制。学校建立健全指导、督查、测评等工作机制,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各阶段任务完成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工作有效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对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力的,纪委将责成整改;对没有按照规定认真落实整改的,纪委要约谈相关责任人并记录入纪委工作档案;对因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而导致发生腐败问题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领导的责任。进一步完善党务、校务公开制度,进一步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加强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机制。认真履行行政监察职能,重点监督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问题。

11.加强对财政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强化对执行财经纪律的监督,重点开展对科研经费、学生经费、二级学院绩效经费等执行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严防财经领域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坚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落实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责任追究制度。各部门和各基层单位要严格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稀释。

12.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工作、基建维修、大宗物资采购、后勤、财务、人才引进、干部任免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关下运行。纪检监察要依据《党章》和监察法规所规定的职责定位,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重点加强对主责者掌权用权行为的监督,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促进权力规范有序健康运行。

五、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违法乱纪行为

13.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坚决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行为;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学院十项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发生在职能部门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滥用权力违反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招生录取等问题,严肃查处利用职务插手基建后勤、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严肃查处奖助学金评审发放过程中发生的腐败行为。

14.拓宽获取腐败行为线索渠道。深入基层,通过调研、座谈、个别访谈查找腐败线索。扩大信访渠道,完善“信件、来访、网络、电话”四位一体信访举报体系,保证师生能够按政策规定多渠道表达诉求。加强信访举报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师生正确行使民主权力,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问题。及时受理和调查核实师生群众反映关于基建工程、物资图书采购、教学科研专项经费使用、招生考试、师德师风、教育收费、评职晋级、干部任免等领域的违法乱纪行为线索和投诉。切实加强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规范信访管理,注重信访分析,强化督查督办。

15.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萌芽性和趋势性的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核实或警示诫勉,防止小错误演变成大错误,违纪问题发展为违法行为。深刻剖析典型案例,用好用活反面教材。坚持查处与保护相结合,及时澄清反映失实的问题,严惩诬告、陷害、诽谤他人的行为,切实保护干部依法依纪依规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16.严明审查工作纪律和程序。依法办案,坚持执行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学校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制度。严格办案程序,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分类处置,定期清理、规范管理。严格办案保密纪律,严肃查处办案过程中的透风、泄密行为。加强案件审理工作,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

六、强化“忠诚、干净、担当”,从严管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17.深入推进“三转”。按照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和严、深、细、实的新要求,继续深入推进“三转”,牢固树立“不敢监督执纪问责就是严重失职的”的意识。转职能再聚焦,盯紧主责不走神,聚焦主业不发散;转方式无止境,着力制度创新,善于抓细节、抓具体;转作风重担当,敢监督、会监督,唱黑脸、当包公,真正担当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重点突破,突出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不断取得新成效。

18.加强纪检干部学习培训。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工作,积极选派纪检专职干部参加中央纪委、省纪委举办的各种短期培训,加大对各党总支纪检委员的培训力度。加强对外学习交流。着力提高纪检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能力,努力提高工作实效。

19.严格内部监管。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湘纪发[2015]2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项教育,加强党性心性磨砺,树牢宗旨意识,培养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质。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用党纪国法约束规范言行,自觉接受监督。加强自身建设,以零容忍的态度清除自身腐败,塑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忠诚可靠、服务师生、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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