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的程序和确保党员发展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99905银河com党建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全院重点发展对象
二、答辩办法
1、发展党员答辩制是指重点发展对象的学生,党支部采取答辩的形式,对发展对象作进一步考察的制度。
2、答辩内容:以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及个人优缺点为主,并涉及时政热点等相关内容。
3、答辩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全体学生党员以及非党员代表参与现场答辩,答辩小组成员是由全体学生党员以及非党员代表组成。
三、答辩流程
(一)准备阶段
发展对象的学生自己根据答辩内容做好准备,同时也要做好回答非党员提问的准备。
主持人介绍此次会议的流程
(二)答辩阶段
1、发展对象答辩人自我陈述自己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汇报一年来专业学习、集体生活、理论修养、社会实践、入党动机和对党的认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自我批评,分析自身的缺点和不足,时间为5—10分钟;
2、答辩小组组成人员,向发展对象提出问题,由发展对象当场公开回答,时间为3—5分钟。
(三)反馈阶段
1、每位答辩小组组成人员对发展对象的答辩进行投票表决该发展对象能否通过答辩,依据投票结果形成答辩综合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存入档案。
2、通过率为100%为优秀,通过率为80%—100%为良好,通过率为70—80%为合格,70%以下为不合格。答辩结束后,由答辩小组的组长向支部提交答辩结果,答辩合格以上的方可提名至支委会讨论。
3、对于答辩成绩评定为优秀、良好的,提交院党总支研究,按规定的程序讨论是否发展为预备党员;对于答辩成绩合格的发展对象进行继续考察;对自我要求不严,标准不高,问题较多且答辩成绩不合格的发展对象进行批评教育,并指定专人教育培养,以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